学校营养餐工作汇报材料【5篇】

时间:2025-08-06 工作汇报 点击:

工作汇报是工作人员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营养餐工作汇报材料【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学校营养餐工作汇报材料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营养餐工程”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改善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了让学生吃上放心安全的营养餐,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生营养午餐工程顺利实施。针对学生食用环节,需要各位教师配合落实以下安全责任:

一、各班抽调责任心较强的学生,对班级共同管理,让营养餐在教室里有序进行。

二、各位教师要指导并监督学生当场食用营养餐,防止学生在就餐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防止学生将剩饭剩菜带回家再次加热食用,出现饮食安全问题。

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买零食,不食用有异味、变质、过期食品。若私自购买食用出现不良反应,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四、各位教师应做好营养餐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及家长在领取饭菜时,按管理人员要求,排好队,分班顺序领取;上下楼梯时靠右行,眼睛看清道路以及四周行人;抬菜时应做到“三慢”:慢抬、慢走、慢放。

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先洗手,饭后及时清除就餐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剩饭剩菜及时处理到学校设置的潲水桶内。维护本班学生的就餐秩序,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

六、教育学生饭菜吃多少打多少,打多少吃多少;肉菜、蔬菜都要吃,使学生养成节约粮食、不挑食的好习惯。

七、教育学生就餐结束后,应立即将盛饭的饭盘、盛菜的桶送至食堂指定位置,以便于工作人员及时清洗。

八、若出现突发情况,学校不能正常供餐时,各位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回家就餐安排,并强调路途中的相关安全事项。

九、在营养餐工作实施过程中,教师若对食堂工作、管理工作、食品操作、菜品供应等相关环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先与相关管理人员沟通,以便将各类问题及时解决。

十、对于学校营养餐工作中发生的事情,教师应尊重事实,不能有意“以讹传讹,乱传乱说,搞恶作剧”。

十一、配合学校落实好相关的食堂卫生管理条例、管理制度、确保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配合学校执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若各教师不认真履行以上营养餐工作职责而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后果,学校将严肃追究并使其承担相应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第2篇: 学校营养餐工作汇报材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全国、自治区、桂林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雁山区教育科技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通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提高我校学生营养水平,增强其体格体质,保障其健康成长,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提高我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不断加大我校食堂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改善我校学生就餐条件,建立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其它供餐方式为辅的学校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卫生、可口的营养餐,并培养学生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及饮食习惯,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营养和健康水平。

  三、实施对象及标准

  (一)对象

  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所有在校学生。

  (二)营养改善标准

  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

  四、实施时间

  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

  五、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我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桂林市大埠中心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

  1.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职责如下:

  组长:周润友桂林市大埠中心校校长

  龚明玉桂林市大埠中心校副校长

  成员:龚青平桂林市大埠中心校总务处主任

  刘伊玲桂林市大埠中心校办公室主任

  刘秀龙桂林市大埠中心校总务处主任

  朱凤华桂林市大埠中心校报账员

  龚承淮桂林市大埠中心校食堂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食堂工作人员

  职责:

  周润友全面负责

  滕姣礼财务监督

  刘秀龙卫生监督

  龚明玉、刘伊玲协调各部门

  龚青平具体落实

  朱凤华经费保障

  龚承淮食物保管及餐饮、食品检验、食品专管

  班主任组织管理班级学生

  2.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滕姣礼桂林市大埠中心校支部书记

  副组长:滕桂喜桂林市大埠中心校工会主席

  成员:白丽芳桂林市大埠中心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唐二娣桂林市大埠中心校五(2)班主任

  蒙胜英桂林市大埠中心校四(2)班主任

  六、组织实施

  (一)供餐模式

  根据我校的现状,决定采用学校食堂供餐。

  学校每周星期一将一周的营养食谱进行公示。

  (二)原料及营养制品采购

  1.营养餐食品由学校食堂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搭配食品种类,所需食品及原辅材料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学校实地考察后确定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食品供应商。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和质量安全保证协议,食品配送服务纳入采购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供应商按合同将营养餐食品及时配送到学校。

  2.建立食品质量验收制度。学校要设立食品检验员,对进入食堂的食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做好食品配送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工作,建立食品质量档案,作为检查核实的证据,并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

  3.学校设立食品专管人员,认真做好食品的签收、保管和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

  4.对食品专管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学校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聘用的食堂从业人员要按照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学校食品的存放要注意防潮,做到安全、干净、卫生,无污染。对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予以销毁,坚决不允许让学生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对积压食品引起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为确保食品质量,供应商必须按时配送食品,食品不在保质期(或即将过期食品)或不是按时配送的食品,学校有权拒收。

  6.建立食品采购台帐登记制度。学校实行索票(索证)登记制度,做好购货记录,建立采购和使用台帐。

  (三)营养餐的分发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校学生按时、定点就餐和发放营养食品。

  (四)食品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学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留样的监测和食堂从业人员体检的监管。

  2.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食品原材料或营养制品供应商加大抽检频次,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供应“三无”食品、腐蚀变质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未经检疫合格的肉类制品和其它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律取消其供货资格。

  3.强化食品安全存放管理。学校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学校制订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

  (五)经费管理

  1.学校建立专项经费明细帐,按财务管理要求,做好食品采购凭证的装订工作,做到帐证相符,日清月结。

  4.食堂食品采购凭证必须有学校分管领导、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等三人以上签字方有效。

  5.严格执行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生身上,不用于工友等人员经费支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不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及家长。

  7.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实行财务公开制,学校按月定期向师生和当地群众公示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学生营养状况监测

  依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系统,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进行跟踪调查,为营养改善工作成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七、实施步骤

  (一)2013年7月。学校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

  (二)2013年8月。学校完成供餐方式及食品供应商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供餐方式和食品供应商;加强食堂建设,完善食堂管理制度,落实食堂工作人员。

  (三)2013年9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调查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建立相关档案;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

  八、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管机制,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有效实施。校长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负责人。

  (三)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学校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基础设备、设施,坚持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经营的原则,由学校自主实行公益性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明确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规范操作和运行,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强监督,阳光运行。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公示制度,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营养标准、资金计划、招投标结果、进展情况等,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公众意见箱及网站留言等方式,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加大宣传,确保实效。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宣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目的、重要意义、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宣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要以实施营养改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健康和行为习惯,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3篇: 学校营养餐工作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我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11所,其中:小学10所含教学点一所全部实行“贵州模式—食堂供餐”。就餐学生数2813人(其中:小学1918人,初中895人),全乡开餐率达100%、就餐率近100%。

  二、完善基础设施及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2017上半年,为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有食堂”的目标,按上级相关要求,建设标准为:就餐人数100—300人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就餐人数301—600人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就餐人数601—1200人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就餐人数1200以上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三、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

  1、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索票索证,大宗物资采购严格实行“四统一”,并做好相关记录;2、物资存放必须做到干湿分开,分类上架,严禁使用变质、腐烂食品原料;3、餐具、炊具必须清洗消毒,做好标识;4、工勤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操作;5、供餐食品必须进行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资金安全管理:

  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校财局管”,严格按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就餐考勤,要求学生实名签字认可作为报账依据,严格专项资金下拨使用、层层审核,严禁贪污、挪用、克扣等违纪行为发生。

  营养餐专项资金情况:

  中学报账截止到6月,到现在未报账金额508353元;小学部分报账截止到6月,到现在未报账1029762元,借支135900元,全乡营养餐款结余1402215元(扣除借款)。

  食堂建设资金情况:

  食堂建设资金情况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各中小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营养餐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报教育局营养办备案。

  四、开展的活动

  1、全乡各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参加了7月22日在大方一中学术报告厅由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

  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方县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共同举行的2017年大方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

  2、全乡各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参加了8月28日--8月31日在全县分四个片区进行的培训。3、全乡各学校新增食堂工勤人员参加了9月8日对全县学校食堂新增工勤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存在的问题

  1、校多面广,统筹管理难;

  2、边远村校如箐脚小学、熊寨教学点交通不便,熊寨教学点无食堂(租用民房暂做食堂),部分学校缺煤、水、电,基础条件薄弱;

  3、多数学校设施设备简陋、条件差,工作开展难度大;4、学校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缺编缺岗。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四个统一”。2017年下半年起,各学校采购必须规范化,大宗食品采购如粮、油、米、面等必须严格按照“四统一”执行,每一笔采购索票索证必须到位。并做好采购、入库、出库台账。管理中心准备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试行:肉类、蔬菜类统一招投标,统一配送。

  2、食品安全方面的内容。从采购、配送、库存、加工、配餐、消毒一条线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具体内容按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的十七个制度作出执行。

  3、食堂文化建设方面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一律要上墙,该公示的内容公示到食堂外面。

  4、对工勤人员的管理。不服从安排、没有敬业精神、没有责任心、偷奸耍滑、拉帮结派、勾心斗角的一律辞退。工勤人员上岗须服装整洁,佩戴证件。

  5、报账制度和学校账务管理。按照校财局管相关的要求完善报账制度,各学校要做好票据管理和进出库登记等工作,财务管理规范到位。

  七、工作打算

  1、下一步工作中,将以《毕节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六五四三”目标要求》为准则,在全乡打造一所营养改善计划示范学校,加强各学校学习交流,共同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进行督查,将查出问题加以梳理后要求被查学校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督查组进行复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及保障供餐质量,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三个确保”,努力让学生吃上安全、放心、可口的营养餐。

  附表一:

  竹园乡2017-2017教育工程项目经费统计表

  说明:1、各校教师周转房、学生宿舍、幼儿园主体均由教育局发包,进度款由教育局直接拨付,管理中心对结算情况不知情。2、幼儿园附属工程大方县教育局尚未组织实施。3、海马宫小学厕所已修建好为报账

  附表二:

  竹园乡新一轮学生食堂建设排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大方县竹园乡教育管理中心

第4篇: 学校营养餐工作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好学生营养餐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卫生,切实达到增强青少年儿童体质、促进健康成长,制定本管理责任书。

  1、学校实施营养餐必须遵循“安全第一、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和完善营养餐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成立学校“营养餐”领导小组及膳食监督委员会。各教学点负责人(学校“营养餐”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人(第一责任人)须与各环节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2、加强对本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挪用、克扣、挤占、截留、套取营养餐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自费陪餐制度。对每周、每月的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

  (1)各教学点要定时对厨具进行消毒、清洗,确保食品加工和食用过程安全卫生。要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监管,禁止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要认真执行食品库存、加工等各环节的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严格按照县局制定验收制度验收,验收时必须查看当天配送蔬菜是否新鲜,不腐变;验收大米、植物油、配料时必须查看包装上是否有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是否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猪肉验收必须做到先见票,后验收,严禁验收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的`肉类食品,严禁验收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各类食品原料,验收人员必须做好各类食品验收并如实登记入库,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3)认真执行原料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入库与出库,食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定期查验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出入库台账和索证资料必须齐备、详实。

  4、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各教学点必须建全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不得少于100克,盛放在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日期、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放置在留样柜中必须满48小时。留样冰柜不得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物品。

  5、学校要健全食品加工安全制度,严禁加工已变质、过期的食品,加工食品时应充分加热,保证安全卫生。

  6、严格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实行持健康证上岗制度,按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实行晨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等工作。

  7、各教学点要根据本校实际,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营养餐实施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妥善处置。经常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若发现食物中毒,要迅速处置,并按信息报送程序和规定及时报告。

  8、各教学点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及时完善食堂管理相关表册,所有表册严格实行相关人员手工签字,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肉类食品原料入库台账必须填写每批次配送猪肉的检疫票的检疫证号。

  9、各学校要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营养餐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度和透明度。

  10、严格责任追究。学校食堂管理和“营养餐”安全实施情况作为学校和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挂钩,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第5篇: 学校营养餐工作汇报材料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各自在学生营养餐安全中的责任如下:

  1、学生营养餐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有专职或兼职领导和人员,专门负责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首要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2、副校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校营养餐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使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督促检查工作,保*学校食堂各场所日常卫生整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等重点环节规范。及时整改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tongxiehui.net/by/5e42205dc72a1.html并整改到位。建立营养餐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3、总务主任负责办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作,组织开展年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均办理健康*。定期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知识培训。

  4、食堂采购食品,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采购有*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

  5、食堂要认真做好食品的验收和保管,保*食品使用时的安全*,严格杜绝向学生供应过期和腐烂变质食品。

  6、食堂要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食谱进行配餐和供餐,绝对保*食物制作过程中的洁净和安全,绝不准加工私菜。

  7、食堂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食品留样保存工作,食品留样不低于48小时,保存食品留样的*柜钥匙要做到专人保管,食品留样标签时间要准确到时、分、秒。

  8、食堂人员要做到食品存放和制作的安全*。食品存放要通风良好,食堂钥匙要做到专人保管。

  9、食堂人员发现食品安全有存疑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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