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三篇】

时间:2021-11-07 个人报告 点击: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3篇

第1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要: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做出了一系列具体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国家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治意识落实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去,是我们每一个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使命。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想,了解党和国家的法治体系,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当如古训,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

1、认识到法治国家的必然性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舆论认为,中国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依法治国更是刻不容缓。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更需要用制度为强势反腐护航,使其成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凝聚人心、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推进依法治国,也将为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带来新的红利。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运行,法治是基本条件。当前中国经济的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都与法治缺失有关。可以说,中国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地渴望法治。

邓小平同志曾针对“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明确指出: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而人治的确也不能适应当今中国的各方面复杂深刻的问题,这不是说领导人智慧不足,而是现在的中国不是以前的中国,现在的世界也不是以前的世界了。我们不排除政策、道德以及领导人智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选择法治。法治是最大的社会公约数。在法律框架内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惩治各类犯罪、维护政治安全,能够最大限度地稳定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社会的支持,使法治成为社会安定有序的压舱石。把法律而不是个人意愿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符合人们的普遍理性。因此,矛盾的解决、诉求的张扬,都应当纳入法律轨道。不管眼前有多大困难,都应当顺应这个历史潮流,坚定地推进依法办事进程。全社会要有这个共识,我们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尤其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法治中国,就是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要求党和人民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改革,推进法治建设。

1.注重立法公平,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人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神圣性决定了宪法的神圣性。

2.建设法治政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实现党、国家、社会事务治理制度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3.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党的领导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我们因为既相信社会主义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又憧憬幸福生活所以信仰社会主义,我们因为既相信法治是符合理性的治国理政方式,又向往公平正义,所以信仰法治社会。我们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3、公平公正以及实现状况

十八大着重强调了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以及司法公正。从这四个层面来理解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制精神中关于公平正义的深刻含义,并从现实状况来关注其现实必要性。首先,权利平等。包括三个基本方面:一是权利主体平等,不分性别、身份、出身、地位、职业、财产、民族等各种附加条件的限制,公民皆为权利主体。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再者,机会公平。要求摒弃先赋性特权、身份等级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从而拓展个人自由创造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人的能力和潜能。张文显教授曾指出:在现代社会,机会公平堪称是最重要的正义原则,因为机会公平是起点平等,意味着对发展进步权利的普遍尊重。且机会公平不仅要求在进入上平等,也要求在退出上平等。一百年前,恩格斯在谈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时说过:“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恩格斯设想的机会公平的未来远景,成为全世界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为之奋斗的强大动力。以及,规则公平。规则公平有三重涵义:一是形式上公平,就是人们经常说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立法上的平等。二是实体公平,就是权利义务对等,既不允许存在无权利的义务,也不允许存在无义务的权利既特权。三是在法律和政策实施中“无例外”,不论职位高低,不论贫富差异,法律上一视同仁。

在我国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法律和政策规则总体上是公平的。但是,不公平的规则仍然大量存在:行业垄断规则的存在,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金融贷款、产品销售等方面受到重重限制;户籍制度把公民人为地分成“三六九等”,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和城市之间的制度存在差异,还不能做到“人不分城乡,地不分东西”,如身份的“双轨制”、赔偿“同命不同价”等现象。

要做到公平,最主要的是扩大民主,让人民群众平等地参与民主对话、民主协商、民主立法。让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在制定规则方面有发言权,有话语权。当目前,“三农”、农民工、流动人口、城市拆迁户、大学生就业等社会问题之所以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很大程度上与这些相对弱势的群体在公共政策和法律制定中缺失话语权有关。为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提供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博弈的制度性平台,使各种利益诉求能够通过公正、规范、有效的渠道输入公共决策过程中,才能制定出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和法律。在利益表达和民主协商过程中,决策和立法机关要尽可能保持“程序中立”。

 公正是司法的本质,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如果这一防线被突破,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对法律的信任、对法治的期待,就会一落千丈。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至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弄脏了水源”本质是破坏了司法和法律的公正,也摧毁了司法和法律的公信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从立法转向了司法;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加速,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诉讼观念显著提升,越来越寄希望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司法公正问题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驶审判权和检察权、特别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结束语:

我们期待公平正义,我们向往法治文明,我们梦着法治中国梦。我们遵纪守法,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关注每一条政策与制度的制定修改,为良法善治而喝彩,为昏官错判而扼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梦想,更是新时代大学生必须扛在肩上的重担。先天下之忧,既有法治社会的理想,又树立法治思维,拥护法律,为法治国家建设出一分力。

第2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意义

【内容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几个案例扼要分析了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论述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及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关键词】 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 法治 国家 重要意义

我国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自建国以来,我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承担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是我国人民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政治原则,而就爱能吃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要与法制相结合,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对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审理,对危害社会主义社会安定团结的行为要依法惩治。

目录

1.什么是依法治国……………………………………………………………………2

2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2

2.1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 2

2.2依法治国是是显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

2.3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3

2.4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3

2.5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4

3实行依法治国需要社会各群体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4

4参考文献…………………………………………………………………………… 5

1.什么是依法治国?

我国是一个在现代法治国家,小到治理一个村庄,大到治理一个国家,都离不开法制的保证。这就是说,要依法治国。由谁来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来依法治国。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2.1实行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

我国是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党的领导是人民群众生活、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指路石。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策略,代表和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只有这样,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法制建设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但近几年,时时传出一些党员的贪污腐败、结党营私、滥用职权等等丑闻,让人民群众深受打击。他们的作为,背离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法律和人民意志的统一。针对这些丑闻,中国共产党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党内反腐倡廉,严惩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等行为,并积极推进上访和人民监督举报制度的实施。这就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这是当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方式的重大发展,是党更加成熟的表现。

2.2 实行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把领导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联盟,共同推翻地主阶级和资本主义阶级的压迫,建设一个美好、公平公正、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己任。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意志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但,如果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民主权利不上升为制度和法律,且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那么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就无法实行当家作主的权利。进而就不能保证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顺利、快速高效地进行。建国以来,党领导人民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以及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民主生活、民主结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用系统的法律和制度固定下来,并确保其实施。因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以保证,不受破坏和损害,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

建国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后制定了并不断根据社会发展状况积极修订、补充了以《宪法》为母体的,包括《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证据法》、《经济法》、《环境保护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在内各种法律法规,这都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体现和实施。实行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民主,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又有利于保证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有序地进行。

2.3.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市场经济体制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不是单纯的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也不是完全采取计划经济。而我国根据我过特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因而具有自身固有的特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的,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态有根本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创新,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进行的,具有独立性、平等性,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是平等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为了保证其独立性、平等性,以及市场的主体,即企业和个人的活动,市场体系的维系,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证。

而历史的发展经验也证明,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法制的规范。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信等属性,必然要求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没有法治,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下,要使经济生活正常化,就要有一定的经济秩序。现代市场经济并不是单纯的自由竞争,而是一个有序化、制度化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与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可以更有效的配置资源,但是,市场只有具备合理而完备的法律前提,才能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没有这一前提,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或者说,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法律特征。计划经济秩序是和行政秩序同一的。可以说,计划经济实质上是行政经济,而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实行法治来形成和维持的,或者说,是一种法治状态的经济秩序。

而这些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实行依法治国,就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

2.4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社会形态就遵循着发展的规律,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着。而法律就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法律在一个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吸收一切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律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平等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选择。文明的进步增加了社会的复杂性,现代社会的经济秩序要求法律运用必须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不然任何高度的经济发展就没有可能。我们必须看到,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妨碍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的充分发挥。近来微博和电视曝光的城管不文明执法,打人行为等丑闻,就是这些弊端的体现。

社会生活要求在司法上有系统、有秩序、有规划。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在处理民主和专政、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关系方面,都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实行依法治国,使中国迈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

2.5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从80年代初到1992年南巡讲话,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要靠法治。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进行控制,就很容易导致国家权力失控,从而危及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是,也要看到,在体制转变过程中,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转,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这一条已经是被历史所证明的规律。

社会稳定,人民安定团结是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要保持一个稳定的局面,就必须保证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各种破坏、犯罪活动都能受到有力打击和有效控制,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能得到正确有效的处理。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实行依法治国。

3.实行依法治国,需要社会各群体,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善于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精心组织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片面性。

总之,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归根到底是一条,就是要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符合民主、人权价值的要求,要建立起规范和有序的制度体系,要使人们的行为符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建立具有最佳秩序化特征的社会交往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 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江泽民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百度文库,市场经体制。

[4]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第3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难点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着许多问题,人口不断增长 ,而社会成员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欠缺,与知法,守法,用法的差距很远,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很严重这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障碍。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没有很有效地实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执法为民是是之一,执法为民是是之一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不懂法,也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甚至各级领导干部不懂法律,不学法律,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然可以见到。越是法律所禁止,他们越是干,比如贪污,他们不是不知道,好像违法能够提高他们的身价。还有国家禁止捕杀珍稀动物,而他们知道违法却依然做。这真的显示他们胆大吗?此外部分违法分子通过关系脱离法律的制裁,这对于受害者公平吗?执法队伍的群体的职业素质较差,群众对一部分执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甚至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的批评常见报端。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农村所占比例较大,因此地方性法规不能很好地与行政法规接轨,很多人是法盲,取得的经验不足,条件不成熟无法制定成法律,同时我们的法律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新市区建设需要,立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发展规律,但是很多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许多法律、法规制定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不够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在法律体系内部,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在法律的相互关系上,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就爱没有完全配套,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

党的依法执政水平不是很高。

目前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水平不是很高,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一定的难度,而党关于国际事务的重要主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成为国家意志,这就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素质,更需要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但是这谈何容易。

司法体制改革不尽完善。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社会之一法治国家的主要内容,然而目前

(1司法配置不是很合理,司法行为不太规范,2诉讼检查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不够完善;(3司法民主建设不健全,走关系的太多;

(4司法救助薄弱,贫困群众多,而诉讼费用很高;(5多数人不了解法定程序;(6司法腐败,徇私枉法的现象历历在目。所以这些都成为了制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因素,要想加快社会之一法治社会的建设,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然就只是永远的理想而不是现实。

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不够彻底。

现行党的领导体制在遇到法律和的新政策发生矛盾的时候往往忽视法律的权威,体现党的意志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受到某些地方性组织的干扰,这些干扰往往以坚持党的领导的名义进行,原因就在于现行党 的领导体制为其提供了制度条件,其结果是法律和中央权威受到影响。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其实际权力并没有完全到位,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行使立法权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权利资源和程序保障。司法机关相对独立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

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难点是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并付诸实践,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次是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有所了解,人人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中央经济贪污腐败问题,怎样使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接轨,解除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不断加快我国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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