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在道路运输行业从事汽车驾驶工作并取得报酬的人员。他们在我国四通八达的道路上工作了很长时间。它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来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
《办法》规定,营运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建立驾驶员行车日记制度。行车日记中必须明确记载驾驶员的姓名、驾驶车辆牌号、车辆运行线路、发班时间、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和气候、道路状况等相关信息。行车日记要求由驾驶员本人填写。如果行车日记与实际不相符,逃避检查、查验,当班驾驶员将停职接受处理。
同时,《办法》要求企业运用GPS和行车记录仪等手段进行监管。连续行驶4小时后,驾驶员应停车休息20分钟,驾驶员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开行的客运班线,驾驶员必须避开三级以下的公路。
对于累计有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将实行强制停运。
第二篇: 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
一、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档案之一,应及时、准确、认真记录。
二、行车日志应按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间断,内容应反映车辆行驶、停靠、作业、维修的基本情况。
三、行车日志测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测量单位。
四、行车日志要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填写时数字和文字要准确,字体要端正。如果错误的话,应该用括号标记错误的字符,画横线,在括号后面或者上面重写,签字。
五、行车日志的记载不造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六、班级司机或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全面负责记录内容,交通时必须签字。
七、行驶日志记录事项应包括每天行驶结束、行驶结束时间、经济速度、气象状况和路面状况、燃料消耗、车辆行驶和停车时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八、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护或停车时,必须在行驶日志上注明。
九、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妥善保管相关行驶日志,应及时记载发生变化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检查、汽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和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
十、日常行驶中遇到的经验和教训也可以在日志上记载,以便经营者和业界管理者总结提高。
十一、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查阅行驶日志记载情况,在各栏内容审查确认后签字。
十二、车辆行驶日志应指定负责人保管,并与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文件一起存档
第三篇: 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
春运临近,路桥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车司机通过每天记《行车日志》,增强了客运行业的压力和责任,对杜绝事故隐患,保障春运行车安全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目前,路桥客运公司下属有128余辆营运车辆,多半为长途客运班车。为加大对客运安全行车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路桥交警部门通过加强与客运企业的沟通协作,联合区汽车运输总公司统一印制《行车日志》本,驾驶人随车携带。
《行车日志》主要记录车辆及驾驶人每趟的行车安全,配置的行驶记录仪、GPS监控等设备运行状况,途中休息、例检、车辆故障以及存在隐患和事故、保修情况。要求每天及时、准确、完整填写,实时反映车辆的工作状态,登记做到每日一清,每月一结,不得撕页,便于组织检查驾驶人安全工作落实。该制度实行驾驶人负责制,并作为交警对客运公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